2008年5月29日

靈命日糧---31/5/2009


靈命日糧-2008年5月31日http://www.rbcintl.org/odb/b5-odbtxt.php?date_id=20080531&lang=b5

超速罰單
讀經: 羅馬書3章9-20節
金句: 「沒有義人,連一個也沒有!」(羅馬書3章10節)
全年讀經: 羅馬書1-4章;箴言21章22-31節

當我收到第一張超速的罰單時,我在新加坡已經有34年的駕駛經驗!當然,這並非我第一次超速,而是我第一次因超速受罰。

對被開罰單的直覺反應是感到厭惡,然而當我去思想這個屬靈功課時,卻意識到,不論我以往逃避了多少張罰單,做錯就是錯了。

若連速限這樣簡單明瞭的規定我都遵守不了,又怎麼可能不觸犯上帝完美且遍及生活各層面的律法呢?一個人,不論道德多麼高尚、信仰多麼敬虔,都不能完全遵行上帝的律法。

保羅寫道:「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」(羅馬書3章20節)。我們沒有辦法靠守律法救自己;反倒是藉著律法,我們認識自己的罪(3章7-12節)。因此,上帝差遣祂的兒子拯救我們。我們無法因自己的善行得稱為義,所以需要耶穌的義使我們稱義。保羅的結論是,我們「稱義是因著信,不在乎遵行律法」(28節)。

朋友,若是你已信靠基督,你就可以和保羅一道說:「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!」(羅馬書4章7-8節)CPH

怎能如此──像我這樣罪人,也蒙寶血救贖大恩?主為我受痛苦鞭傷,也為我死在十架上。Wesley

上帝的律法指出,唯有恩典能滿足人的需要。

沒有留言: